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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9日,国务院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那么,作为教育大省的湖南省作何反应,将如何贯彻国务院的精神,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相关职能部门。
巨资保障学生用车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去年年底我省已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学生用车的实际需要,省本级财政2012年将安排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亿元,以后在此基础上将逐年增加,用于补助县(市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省政府还将在2012年交通建设经费中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完善农村道路安全标识、标准、防撞隔离墩设施建设补助。
同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社会参与”的原则,制定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对学生用车实行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引导和调动企业、学校和社会参与学生用车营运。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取消乘坐学生接送车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发生问题一票否决
湖南省规定,学生用车必须是5座以上、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购买相关保险的车辆。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用车营运单位要配备专门的学生照管人员,维护乘车秩序,监督驾驶员规范操作、安全行车。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用车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2年9月26日,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德国大陆集团在长春为三条新生产线举行庆祝仪式。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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