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涉证”类交通违法 常见的“涉证”类交通违法主要有:一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是伪造或者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三是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四是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五是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六是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七是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八是驾驶证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九是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十是违法记分已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 “涉证”交通违法的原因 据郑州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涉证交通违法的原因首先,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因为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只有驾驶实践经验没有理论基础,因此经常会发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其次,侥幸心理作祟。再次,特殊行业的特权思想。因为从事某种特殊行业,所以形成一种特权思想。 “涉证”交通违法的处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
对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于伪造或者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2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2000元罚款; 对于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200元罚款,扣1分; 对于驾驶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2000元罚款; 对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2000元罚款; 对于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200元罚款; 对于驾驶证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200元罚款; 对于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200元罚款; 对于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2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