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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广东、湖北等省市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汇总!

作者: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消防车价格-高空作业车-消防洒水车-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公司 浏览次数:1867 发布时间:2020-08-27 0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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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东、甘肃、山西、四川、海南、湖北、河北、江苏等省市关于危险品车辆限行政策信息,请相关司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好运输路线,防止因政策实施后上路闯禁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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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8月24日起,济南将禁止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进入绕城高速以内行驶,政策有效期5年。

货车通行规定:

1.主城区

高峰禁行区域: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二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二环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经十路以南路段、青岛路以北路段);北至青岛路、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经十路、东至二环西路以内区域,不含经十路(腊山河西路至G3京台高速)、腊山河西路、青岛路(腊山河西路至二环西路);北至工业北路、西至二环东路、南至旅游路、东至凤鸣路以内区域;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通行;

绕行线路:有途径禁行区域的过境车辆,建议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非禁行道路通行。

2.莱芜区

白天禁行区域:每日6时至20时,禁止上述车辆进入凤凰路(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西、汇源大街(凤凰路与汇源大街路口至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以北、山财大街(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凤凰路与山财大街路口)以南、大桥路(汇源大街与大桥南路路口至山财大街与大桥北路路口)以东区域通行。其中,凤凰路、汇源大街允许通行。

全天禁行区域: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以西,赢牟大街、龙潭大街、凤城大街以南,北坦路、新甫路(不含)、兴华街以东,汶河大道(不含)、西秀大街以北。其中,汶河大道允许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

全天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以南、新兴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永兴路以东道路通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通行规定:

1.主城区

禁止上述车辆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与G2001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共线,下同)、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其中,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G35济广高速济南段(小许家立交至槐荫立交)通行;

2.莱芜区

禁止上述车辆进入莱芜区大桥路(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下同)以西,龙潭大街(大桥路与龙潭大街路口至龙潭大街与赢牟大街路口,下同)、赢牟大街(龙潭大街与赢牟大街路口至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凤城大街(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以南,汶河大道(兴华街与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桥路与汶河大道路口,下同)、西秀大街(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与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北,北坦路(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凤城大街与北坦路路口,下同)、新甫路(凤城大街与新甫路路口至西秀大街与新甫路路口,下同)、兴华街(西秀大街与兴华街路口至汶河大道与兴华街路口,下同)以东,以及长勺路(长勺路与赢牟大街路口至长勺路与胜利路路口,下同)、赢牟大街(赢牟大街与北坦路路口至赢牟大街与鹿鸣路路口,下同)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许通行;

3.钢城区

禁止上述车辆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南、新兴路(新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下同)以西、府前大街(府前大街与新兴路路口至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下同)以北、永兴路(府前大街与永兴路路口至永兴路与钢都大街路口,下同)以东道路通行。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得不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从“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办理通行备案,按照备案的时间、路线通行。

2.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德州:

近日,德州市政府决定,调整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区域

驸马营路—G105—北外环—岔河东大道—大学东路—晶华大道(北段)—天衢东路—崇德一大道—东风东路—晶华大道(南段)—S516—运河大道—鲁冀界以内。岔河东大道(北外环至大学路段)、大学东路(岔河东大道至晶华大道路段)、东风东路(晶华大道至德百物流批发城北门路段)、晶华大道(东风东路至德百物流批发城西门路段)办证通行;运河大道(天衢西路至新河西路段)办证、限重通行。晶华大道南延通车之前,货运车辆可经广川大道—太阳湖路办证、限重通行。S516漳卫新河危桥修复通车之前,货运车辆可经G105—解放大道—新河西路办证、限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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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车型

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车辆通行管理区域的,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0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

(二)达不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城市管理、邮政等公共服务车辆实行备案通行。

(五)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全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5日。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德政字〔2017〕63号)同时废止。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寿光:

近日,寿光市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的公告,并表示除了指定路线外,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不允许在其他道路内行驶。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东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对东营区境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定路线

国道220(东青高速至垦利交界处路段)、省道227(广饶交界处至国道220路段)、省道228(博兴交界处至垦利交界处路段)。

除上述指定路线外,东营区境内其它道路,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通行证办理

因业务需求,对需要在东营区境内其他道路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请车辆的所有人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相关窗口办理通行证:

1.大队窗口:东营区西三路与嘉祥路路口西100米路北,联系电话:7272111;

2.一中队窗口:东营区商河路17号,联系电话:7175761;

3.二中队窗口:东营区淄博路与云门山路路口东侧60米路北胡同内,联系电话:7272302;

4.三中队窗口:东营区牛庄镇辛河路25号,联系电话:7172770;

5.四中队窗口: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117号,联系电话:7175773;

6.五中队窗口:东营区西四路282号,联系电话:7175775;

7、六中队窗口:东营区北二路与西一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7175789。

三、违法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广 东:

全省

自2020年10月1日起,对全省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重大节假日及春运高峰期限行政策按照惯例实施)。

珠海:

从2020年8月1日0时起,在原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限行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限行路段。具体如下:

一、限行路段省道S270(南水桥至石化仓储安全中心段);

二、限行时段每天7:30至8:30、16:30至17:30。有效期内的准行证限行规定与本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设置了限行交通标志的道路,同时按交通标志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段行驶的,须到我队办理临时准行证。


甘 肃:

兰州:

自2020年7月20日起,G22青兰高速公路定远收费站将进行改扩建工程建设。为保障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建设期间将对定远收费站进行全封闭施工。

定远收费站封闭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

施工期间车辆绕行线路

1.G22青兰高速、G30连霍高速西行(定西往兰州方向)前往定远镇的车辆从三角城收费站或原柳沟河收费站驶出,由G312国道绕行至定远;

2.G22青兰高速、G30连霍高速西行(兰州往定西方向)前往定远镇的车辆从原柳沟河收费站驶出,由G312国道绕行至定远;

3.由G2201南绕城高速前往定远镇的车辆从原柳沟河收费站驶出,由G312国道绕行至定远。大锤在这提醒卡友们,定远收费站施工封闭将禁行六个月,在此期间司机们有前往定远镇或途经该高速时,请注意规划路线以免耽误运输。


山 西:

山西省长平高速S76(山西长治至河南林州段)是山西省去往河南安阳的重要通道,该路段桥梁隧道比例高达70%以上,长平高速辖区目前拥有国内第三特长隧道:虹梯关隧道,此隧道长达13.14公里。

2014年5月5日巜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中指出虹梯关隧道所在的长平高速,平顺至虹梯关段双向(29KM-3KM,约26公里)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绕行路线:往河北方向的车辆可绕行青兰高速长邯段,往河南方向的车辆可绕行晋新高速。

所有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一律禁止驶入以上路段,如违反此规定,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六大队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违法依据,将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第6项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决定。

危险运输物品车辆连续两次违反以上路段的交通管制规定的企业及驾驶员强行通过不听劝阻。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六大队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违法依据,适用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对驾驶员处以罚款两千元的决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对驾驶员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若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追究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


四 川:

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绕城以内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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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组织及其车辆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许可且在有效期内,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承运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承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罐车必须安装或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所装载的液体危险化学品必须与核准的类别以及罐体喷涂介质一致。

(三)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悬挂或者喷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当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

二、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一)必须按照运输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三)驾驶人连续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且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危险化学品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立即向成都市110报警服务台报告。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或道路。确需进入的,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本市中心城区第一绕城高速公路(G4202)环线以内(含G4202绕城高速公路)的道路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以内道路通行的,承运单位应当事前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进入除上述中心城区禁行区域以外成都市行政辖区其他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经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时,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严禁过境成都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本市明令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或道路。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7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雅安:

自2020年8月1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行时段经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范围内道路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主城区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已在以下六个路口路段设置限行标牌:名王路(万古入口)、名车路(德光坪)、名雅快速通道(水碾坝)、发展大道(蒙山府外)、成雅高速(名山站出口)、国道318线(五里口“郎赛茶厂”外)。

二、禁行时段

2020年8月1日起,每日7:00时至19:00时。

三、备选路线

需途经雅安市名山区主城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名山主城区范围道路前,可选择邛名、成雅高速等道路通过,或在非禁行时段通过。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可向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办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备案需提供证明包括: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证;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必要性说明(说明中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原因和必要性,运输危化品种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具体时间、途经道路和目的地)。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禁行影响的单位和交通参与人请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时间及线路,按照交通标志自觉遵照执行。

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

2020年7月28日


海 南:

儋州:

8月10日起,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那大城区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

兰洋北路(含)以西,兰洋路以西(不含车管所路口至那大部队加油站路口路段),万福路(含)以北,迎宾大道(不含)以西,宝岛路(不含)以南,人民西路以北(不含龙门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至云月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路段),云月路(不含)以东,西南至松涛医院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时段

中型(含)以上货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早上6:00至晚上10: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

四、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备案审批后在城区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运载货物的,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蓬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9日


湖 北:

广水

8月1日起,广水市公安局决定对广水市下列路段危化品运输(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车辆实行禁、限行:

一、禁行路段:

应山城区:应山大道(十长路交叉口至市标段)、永阳大道、军民路、广安路、航空路(北门加油站至南面岗亭)、大邦路(人行交叉口至平伏线交叉口)、四贤路北段(南面岗亭至南门渡槽)、余店路、印台路、前进南路、前进北路、滨河东路、前河路、东大街、东正街、西正街。

广水城区:中山大道(实验高中门口至中山广场)、车站路(北立交桥路口至中山广场)、八一路(广办信号灯路口至中山大道路口)、武元路(红高粱门口至南立交桥)、武胜路(桐柏大道三海路口至水果市场)。

二、限行路段:

山城区: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至市标)、三环路全段、杜家湾路全段、航空路北段(北门加油站至平伏线交叉口 )、四贤路南段(南门转盘至南门渡槽 )。

广水城区:桐柏大道(应广大道交界处至粮库门口)、芦兴大道(应广大道交界处至西河桥)

上述路段限制通行时段为06:00时—22:00时。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四、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生效。

广水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0日


河 北:

沧州

8月1日起,河北沧州东光城区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致远大街(不含)、观州路(不含)、普照大街(含)、惠源路(不含)合围区域。

二、限行时段:24小时

三、绕行路线:高速路口——开发区路口(惠源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惠源路——致远大街——105国道。返回路线同上。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要报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入,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对上述车辆的管理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江 苏:

连云港

对市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和时段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货车(黄牌)、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教练车全天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海州区和高新区区域

1.人民路(海连西路至凌洲路)、凌洲路(人民路至港城大道)、港城大道(凌洲路至环云台山大道)、环云台山大道(港城大道至徐新路)、徐新路(环云台山大道至花果山大道)、花果山大道(徐新路至朝阳路)、朝阳路(花果山大道至学院路)、学院路(朝阳路至九岭路)、九岭路(学院路至秦东门大街)、秦东门大街(九岭路至郁洲路)、郁洲路(秦东门大街至朐凤路)、朐凤路(郁洲路至通灌路)、通灌路(朐凤路至秦东门大街)、秦东门大街(通灌路至花园路)、花园路(秦东门大街至东风路)、东风路(花园路至西门路)、西门路(东风路至西大岭路)(不含)、西大岭路(西门路至洪门路)(不含)、洪门路(西大岭路至海连西路)(不含)、海连西路(洪门路至人民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2.311国道(天翔路至赣沭线)(不含)、赣沭线(311国道至振兴路)、振兴路(赣沭线至天翔路)、天翔路(振兴路至311国道)合围区域内道路;

3.浦南镇龙浦路(新204国道至老204国道段);

4.不在上述区域内的BRT沿线路段。

(二)连云区和开发区区域

1.港城大道(松花江路至花果山大道)、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至佛堂路)、佛堂路(花果山大道至大浦路)、大浦路(佛堂路至228国道)(不含)、228国道(大浦路至汇海路)(不含)、汇海路(228国道至海岸线)、海岸线(汇海路至S72)、S72(海岸线至大港西路)(不含)、大港西路(S72至平山北路)(不含)、平山北路(大港西路至东方大道)、东方大道(平山路至新光路)、新光路(东方大道至昆仑山路)(不含)、昆仑山路(新光路至黄河路)、黄河路(昆仑山路至仙霞山路)、仙霞山路(黄河路至松花江路)(不含)、松花江路(仙霞山路至港城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242省道除外);

2.中山路(大巷路至平山路)、平山路(中山路至云和路)、云和路(平山路至栖霞西路)、栖霞路(云和路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栖霞东路至中山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3.云宿路、小庵路、228国道(不含)、经六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4.连岛景区内所有道路以及海滨大道(汇海路至841隧道路段)、海头湾路、人和路(云港路至金港路段)、大板路、云宿路(中山路至仙霞山路段)、五羊路;

5.不在上述区域内的BRT沿线路段。

(三)徐圩新区区域228国道(徐新路至张圩港河)(不含)、徐新路(228国道至港前大道)(不含)、港前大道(徐新路至张圩港河)(不含)、张圩港河(港前大道至228国道)(不含)合围区域道路。

二、货车(黄牌)、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教练车

7时至19时禁行路段

(一)海州区和高新区区域

1.老204国道(海连西路至310国道)(不含)、海连西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不含)、人民路(海连西路至凌洲路)(不含)、凌洲路(人民路至港城大道)(不含)、港城大道(凌洲路至310国道)(不含)、310国道(港城大道至老204国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2.秦东门大街(盐河南路至通灌路)(不含)、通灌路(秦东门大街至朐凤路)(不含)、朐凤路(通灌路至郁洲路)(不含)、郁洲路(朐凤路至秦东门大街)(不含)、秦东门大街(郁洲路至瀛洲路)(不含)、瀛洲路(秦东门大街至迎宾大道)、迎宾大道(瀛洲路至狮树公路)、狮树公路(迎宾大道至盐河南路)、盐河南路(狮树公路至秦东门大街)合围区域内道路。

(二)连云区区域

西大堤三、危化品运输车其他全天24小时禁行路段

1.242省道松花江路段(港城大道至东疏港高速段);

2.228国道新光路段(大港路至东疏港高速段);

3.大港东路(连霍高速零公里至港口段)。

四、过境车辆可从新204国道、228国道、310国道以及G15、G25、G30等高速绕行,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可办理禁区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布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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